黄山学院作业规范
发布时间: 2015-04-14   浏览次数: 742

黄山学院作业规范

作业是学生复习巩固知识、反馈教学效果的重要方式。是教师教学工作规范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之一,教师要根据教学大纲要求、教材内容和学生实际精心设计与布置作业,并保证作业质量、数量与批改水平。

一、作业布置基本原则

教师要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和学生实际情况确定和布置作业。布置作业要有明确的目的和要求,深度、广度适当,数量适中。作业内容要体现教材、教学大纲的要求和所授课程的特点。文科要指定课外阅读书目,要求学生撰写读书笔记、课程论文等;理科要注重加强学生解题、运算、论证、实验(实践)等能力的训练,课外作业应在教学过程中均匀分布。

二、作业在考核中的比例

平时作业(作为平时成绩的一部分)在该门课程总成绩应占有一定比例,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特点和教学大纲要求合理确定,经院系批准。任课教师学期初要告知学生。

三、平时作业的次数、记分办法

1 、任课教师要按照学校和课程的要求,足量布置作业并完成批改。

2 、作业按百分制记载。

四、批改作业的要求

1 、作业批改要及时、认真、仔细,实事求是地指出作业中存在的不足和错误之处。每一次作业成绩必须记入课程记分册中,并在期末时按一定比例记入学生该门课程总成绩内。

2 、认真分析作业中出现的问题,以作为改进教学方法的参考。

五、作业次数的一般规定

基本原则:各院系根据课程特点、性质确定每门课程的作业布置次数、形式及批改要求。

1、参考标准:理、工科课程一般为4-6学时左右(一般每次至少4题以上)、文科课程为6-10学时左右布置一次作业(作业形式、题量由相关院系根据课程特点、性质确定)。艺术、体育类、建筑以及其它专业有特殊要求的课程(包括没有书面作业要求的)由相应院系确定。

2、各院系于开学初上报教务处所有课程(包括非教务处组织实施的课程)应完成的作业次数的汇总表。

3、实践实训类课程按有关规定完成。

4、所有课程作业批改工作量已包含在课程系数中,不再重复计算工作量。确因课程需要须增加作业次数的(院系确定学期初上报),可另计算作业工作量(作业工作量=人数×超出规定次数的次数×0.02)。

注:规定次数标准:理工科课程4学时一次作业、文科课程6学时一次作业。

4、实践实训类课程按有关规定完成。

注:完成批改的作业才计算次数。

六、作业完成数量和质量的检查

由各院系于期末时组织实施,并将检查情况汇总报教务处(每门课程附2本由院系随机抽取的学生作业本),教务处组织复查。检查结果将作为教学工作量兑现依据之一。

七、对有关责任事故的处理

1 、教师要严格要求学生认真、及时、独立地完成作业,并做到书写工整、叙述清楚、卷面整洁、图形正确、计量无误。对不按时完成作业,或抄袭他人作业,或作业马虎、粗制滥造,达不到要求的学生,应及时给予批评教育,并责成其重做。经教育不改者,按成绩考核的有关规定处理。

2 、严防丢失学生作业,发现丢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3、对未按质按量完成作业布置次数和批改的任课教师该门课程教学视为不达标,将不兑现该门课程的教学工作量。

4、不得利用课堂教学时间完成课外作业工作。

教务处

    2009214

附件:院系课程作业次数汇总表

20   -20  学年第二学期课程作业情况检查汇总表

院系:(盖章)教务处:(盖章)

序号

课程名称

总课时

专业班级

人数

作业规定次数

完成 次数

增加次数

完成质量

任课教师

姓名

教务处复查意见


































院系检查时间:20  年  月  教务处复查时间:20  年  月  

(注:用Excel表。红色区域学期初填,蓝色区域学期末填。学期初发电子版至chengp@hsu.edu.cn信箱。期末报教务处纸质二份,其中回院系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