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建设。深入推进“双一流”建设,加快高校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组、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新建布局和国家工程中心高质量建设,支持高校牵头或参与国家实验室和区域实验室建设。
二是加快目标导向的基础研究重大突破。研究设立基础研究和交叉学科专项,启动基础学科研究中心、医药基础研究创新中心建设。持续实施“高等学校基础研究珠峰计划”。
三是加快国家战略急需的关键核心技术重大突破。实施“有组织攻关重大项目培育计划”,布局建设集成攻关大平台。实施“千校万企”协同创新伙伴计划。深入实施高等学校人工智能、区块链、碳中和科技创新行动。
四是提升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能力服务产业转型升级。启动实施“百校千项”高价值专利转化行动,加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建设。启动实施“百校千城”未来产业培育行动。进一步发挥好国家大学科技园国家级创新平台作用,试点未来产业科技园建设。
五是提升区域高校协同创新能力服务区域高质量发展。进一步落实教育部与相关省市合作协议。围绕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发挥关键省份和节点城市作用,加强教育部创新平台和高水平科研机构建设。
六是推进高水平人才队伍建设打造国家战略人才力量。依托重大科研平台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任务和重大工程,培养造就一批战略科学家。积极吸纳博士后参与重大任务攻关,推进专职科研队伍建设。实施科技领军人才团队项目。实施高校优秀青年团队建设计划。
七是推进科教融合、产教协同培育高质量创新人才。认定一批国家科教协同创新平台。深入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和国家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专项。在“双一流”建设学科与博士点布局中,强化与国家科技战略部署衔接。
八是推进高水平国际合作。布局建设一批一流国际联合实验室等平台。鼓励支持高校培育、发起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深入实施“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
九是推进科研评价机制改革营造良好创新生态。完善“双一流”建设动态监测系统,引导高校主动对接国家战略布局,提升支撑国家重大科技任务的能力。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学风作风建设。